根据马鞍山市新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置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注销申请,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三十条规定,现予以撤销马鞍山市新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安徽置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